(2024)粤7101民初1691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30 浏览次数: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公 告
(2024)粤7101民初1691号
曹永松: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神力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曹永松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粤7101民初1691号】,因你方目前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在线博彩平台官网》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7101民初16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移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法院联系人:陈蕴君 020-3789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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