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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1081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8-29  浏览次数:9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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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7101民初1081

上海达帮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陈百春:

本院受理原告张家春与被告上海达帮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陈百春、黄红梅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在线博彩》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证据材料等应诉材料及(2024)粤7101民初1081号《在线博彩》。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上海达帮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款29831元及利息(该利息以29831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32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810日为502.96元);2.判令被告陈百春、黄红梅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上述金额暂计30333.96元。

2024)粤7101民初1081号《在线博彩》,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10291600分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南站第9审判法庭(二楼)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法院联系人:万栩漫  020-37897317

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